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领取读者遗留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位读者:为进一步维护图书馆的卫生环境与纪律秩序,请大家在12月20日前前往图书馆负一楼参考咨询办公室取回上学期遗留在图书馆内的物品。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视为无主物品,按时进行相应处理。图书馆不承担因清理工作而发生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的责任。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池州学院图书馆2023年12月14日 上一条:《中国近代文献数据总库》试用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青春˙奋进”——池州学院校园读书创作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