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浏览次数:

一、研讨室仅用于共同学习、研究等学术交流和学习讨论活动,不得用于学习以外的其他活动。

二、研讨室可通过图书馆主页-空间服务-研讨室预约或者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常用服务-座位/研讨室预约两种方式进行预约。

三、研讨室预约系统须使用个人图书馆账号密码登录。申请人提交预约时,使用学号或工号添加成员,可添加成员数为小研讨室2-6人,大研讨室6-19人。

四、研讨室开放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16:30,一次预约最短30分钟,最长7小时。节假日期间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研讨室可提前3日预约,3日内每人每日可预约使用一次。

六、预约成功后,开始时间前后15分钟内均可刷卡开门。在开始时间大于或等于15分钟时,可以取消预约。取消具体操作:点击我的中心—我的预约—取消预约。

七、预约成功后,预约成员签到应不少于申请时提交的最少人数(预约开始时间前后15分钟内),否则系统记录申请人违约一次,并且释放本次预约的房间。违约三次后将暂停预约申请人研讨室使用权利1个月。

八、刷卡进门后,须首先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在预约网页“房间信息”或门口刷卡机上查看),否则,本次设备故障由预约人负责。

九、使用完成后,使用者负责将研讨室内物品及设备恢复使用前的状态,带走个人物品及废弃物,清扫室内卫生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及房门。

十、使用期间,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研讨室进行监督管理。